炼遇到了瓶颈,索性也就不那么卷了,他有时候也会去超市买点以前爱吃的东西,随意的逛一逛。

    「李旭?李旭!」李旭正在路边买炸串,突然有人在他身边停下了车,放下车窗兴奋的喊着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李旭嘴里咬着鱿鱼,转过身看见车里的人是他大学时候的室友吴华。

    在大学的时候,李旭和室友们关系都挺融洽的,和无数普通大学生一样,血脉没有觉醒时候的李旭,会和室友一起去网吧包夜,一切去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,一起评论学校哪个妹子好看……

    那青葱的岁月,是人生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当时宿舍有六个人,大家称兄道弟的,相处很融洽,打架也是一起上,有兄弟失恋的,也是陪着买醉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依然过着普通人的生活,休闲的生活在这座城市里。

    李旭当然不会因为自己现在厉害了,就不认之前的老同学,看到吴华之后笑着上前打招呼,还将手里刚买的烤串递给他。

    吴华也没有客气,直接抽了一串鱿鱼吃了起来说:「还是这个好吃,以前在学校门头我们天天吃。」

    他是寝

    室里的富二代,现在开的车是奔驰大G,大学里其实大家都知道吴华家境富裕,但是他也从来没有嫌弃过室友,一样的吃路边摊,所以和大家关系很好。

    吴华索性把车停到一边,然后下车也买了一些路边炸串和李旭聊了起来。

    聊了同寝室的几个室友毕业后的去向,几个大学时代的寝室室友,都已经各奔前程,有考上公务员的,有回去继承家业的,还有去北上广打拼的。

    总之天各一方,都在为自己的人生努力奋斗。

    吴华依旧留在天湖市,他虽然是富豪之家,但是胸无大志,对赚钱和享乐都提不起来兴趣。

    因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恋爱脑。

    吴华从大学时代就喜欢当时的校花,学生会副主席秋思雨!

    这个富二代比李旭血脉还没觉醒时候更像一个舔狗,简直是舔狗之王,他为了秋思雨真的是可以做任何事情,甚至去死。

    秋思雨是一个心思缜密,非常慕强的人,她对像狗一样舔自己的吴华并不感冒,但是却一直吊着他,拿他当做工具人。

    同寝室的兄弟不止一次劝过吴华,但是恨铁不成钢,他其实可以当一个狂炫吊炸天的纨绔二代,却偏偏选择当一条舔狗。

    真的是让人很无语。

    吴华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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