且他还连笔写。

    说实话,自己就是用脚写的都比这个强十倍。

    “太子殿下,据臣看,纪王殿下写的好像是一首诗,名字叫金缕衣。”

    看到李承乾皱眉,马周就猜到什么原因了,自己刚开始看的时候皱了好几下呢。

    李承乾把上表放到书案上,重新拿过来一张纸。

    仔细辨认了良久,才写下第一句,劝君莫惜金缕衣。

    然后继续辨认,用了一刻钟时间才把全诗抄录下来。

    “好诗,十弟果然才华横溢。”

    拿着抄录好的诗李承乾不由得夸赞道。

    “臣也是这么认为,此诗颇有意境,让人莫要负了光阴,珍惜大好年华。

    又有及时建功立业之意,莫要等以后后悔。

    这与纪王的行事很贴切,及时行乐。”

    马周也跟着附和,他也很欣赏这首诗。

    “马公所言极是,这首诗道出了十弟玩世不恭的态度,及时行乐。”

    李承乾也很认同这个解释。

    “只不过,纪王殿下这字......”

    马周摇了摇头,可惜了,本来可以成为一代文坛大儒,却写了这一手丑字。

    他都想说纪王是用脚写的么?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马公有所不知,我这十弟自小写字就是如此,他还自夸自己写的交作狂草体,自立一派呢。

    不过他这一手字有一个好处,是不是亲笔一眼就能够看出,至今为止也无人能够效仿。

    因为同样的字你让他自己写两次,两次写的都不一样,无迹可寻。”

    看到马周摇头,李承乾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马周是第一次看到李慎的字,所以他不了解。

    能够看到李慎字迹的人可不多,因为李慎说自己的墨宝很宝贵,很值钱,不能轻易示人。

    马周看着神采奕奕,高兴大笑的太子,心中暗道,看来下一朝纪王依旧会被恩宠啊。

    这种明显讨好陛下的事情,太子居然一点都不在意,而是还在夸赞和调侃。

    未来几十年纪王府依旧会如日中天。

    “太子殿下,没什么事臣就告退了,回去还有不少公务要做。”

    马周行礼得到允许之后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李承乾拿起李慎写的上表,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,嘴角上扬顾着微笑。

    想了想站起身向外走去,刚走了几步又回来拿起自己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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